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支持在闽台资企业的贷款业务正式启动
厦门两项目获14亿元贷款
本报福州讯(记者田家鹏)昨天上午,在第八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与客户分别签署了4个项目的贷款合同。 根据合同,开行将向这些项目提供折合人民币15亿元的开发性贷款。此举标志着开行与国台办在福建省的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发性金融支持在闽台资企业的贷款业务正式启动。据介绍,开行此次贷款支持的4个项目分别是:福州市(马尾)台商投资区基础设施,厦门市海峡交流中心基础设施,厦华电子工业园整体搬迁工程项目以及(台资)福州福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工艺品及饰品生产项目。其中,厦门市海峡交流中心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6.29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6亿元;厦华电子工业园整体搬迁工程项目总投资15.9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十分重视祖国大陆台资企业的发展壮大,2005年以来,在国台办的支持下,推出了台资企业贷款业务,重点支持台资企业扩大产能、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及设备更新,包括能源、交通、电子、原材料、农业等产业和园区的建设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贷款对象主要是台商在大陆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和独资经营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台商投资区和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台资企业项目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开行福建省分行立足福建省实际,充分发挥“五缘”优势,加强与省台办、经贸委、外经贸厅等部门和各地台商协会的沟通合作,积极探讨开展在闽台资企业贷款的模式。本次4个项目贷款合同的成功签订,正是开发银行主动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开端。开行力求通过开发性金融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联合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台资企业在福建更快发展,吸引更多的台商来福建投资兴业,共同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发展。(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