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19日讯 (记者郑文强 罗亲彪 特约记者李顺成黄叶华)昨天上午,海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全省各级法院的一些新的工作动向和规定向全社会公布,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海南高院将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清理重点为:2005年7月31日以前立案尚未执结的案件;涉国家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等。同时,将本省县(市)一级人民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一律提级至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扩大了中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管辖范围。另外,还将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排除基层法院涉政府执行案件的阻力。从今年5月份起,全省法院将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布,曝光赖账的当事人。
记者还了解到,海南高院出台的《关于实行判后释明听证的规定》和《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接访听证规定》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人民法院对本院作出的民商、行政案件裁判生效后的两个月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开组织听证会,针对申请释明的问题向当事人做出解释。院长与其他审判人员一起组成合议庭,从来信和上访申诉的案件中挑选一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听证,就案件判决是否客观正确公正做出处理意见。院长接访听证日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三。
法院重点接访听证的案件有:重复访案件;集体访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矛盾较激烈容易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件;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强烈关注的案件等。(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