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的苦寻失主
本报咸阳讯
(宋利记者程辉)一收废品的河南籍男子在收购来的旧家具中发现了两张共三万余元的存折,苦寻两天后,终于将存折送还失主。昨日,记者在咸阳市文林路派出所见到了前来领取存折的失主和这位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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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9时许,在咸阳市文林路派出所里,面对记者的河南人代万成显得略有些紧张,他的同乡许先生替他介绍说,今年3月份,代万成收购了几件旧家具,打算卖出去。结果在门口摆了几个月也没有人买走。5月17日,在隔壁开饺子馆的许先生因为突然停电,需要找一些柴火,代万成就说自己收的几件旧家具也卖不出去,干脆就让老乡拿去劈了当柴火烧吧。两人劈柴时在旧梳妆台下面发现了一个纸包,打开后里面竟是两张存折,一张2万元的定期存折已经到期,另一张活期存折上有10586.26元,共有3万余元。两人心想,失主肯定很着急,要尽快还给失主。
代万成几经辗转找到卖旧家具的人家,可是人家告诉他,自己这房子是从以前房主手里买过来的,旧家具也是以前的房主的。无奈之下,代万成将存折交到了文林路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失主。
当记者问到代万成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周折寻找失主时,代万成笑笑说,自己和老乡许先生都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家里种的粮食够吃,就是经济上紧张,才出来收废品,为家里贴补一些家用。自己来咸阳2年多了,和媳妇还有拄双拐的母亲住在杜家堡的村子里,经常会遇到一些好心人的帮助,现在这么做是应该的事情。
拿人钱的玩起消失
本报安康讯
(吴琛记者蔡建国)2005年12月1日上午,安康市紫阳县农村信用联社洞河中心信用社信贷员谢某擅自离社后失踪,随后县联社和县公安局先后接到20余名群众的报案,称谢某以揽储完成单位任务为由,向他们借款后逃匿。
昨日,记者在紫阳县城见到了部分报案当事人,他们都持有谢某出具的借条,多的累计达17万余元,少的也有几百元。借条上有借款日期、金额,有的还写有利息和还款期限。
所有当事人的说法基本相似,都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与谢某认识。有的还是谢某的邻居和亲戚,知其在信用社工作,在谢某的要求下,为帮其完成揽储任务,都把钱交给谢某存在其工作的洞河信用社(距县城十几公里)。有的当事人甚至把存折都交给他保管,以便存取方便。
2004年下半年,谢某拿走的钱(有的承诺付高息)答应12月初给存单或还钱,可是到时间电话打不通,人也不见了,找到家里才知道他与妻子上个月底办理了离婚手续。感觉上当了,匆忙到县联社和公安局报案。
在谢某行为的定性问题上,县公安局很为难。谢某借款时出具了借条,相互之间有了借贷关系,属民事调解范围,本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但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2005年7月,谢某在经手收取某个体户10万元贷款后,未交单位入账,将收取的现金转移用途。2005年11月,谢某私自取走了某教师委托其保管的存折上7200元教育储蓄款。此类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贷款不入账和私自取走他人代保管财物,涉嫌职务犯罪,就应立案侦查。为慎重起见,县公安局先进行了初步调查,还未正式立案侦查。并将初步调查结果用送阅件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部门对其性质予以认定。
据悉,县公安局正积极查找谢某的下落。县政法委将主持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此案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