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18日,万年场街办长天路西社区接到社区原孤寡老人李婆婆的求助,希望脱离与5年前结交的朋友姚大姐近日新组成的“家庭”。
公交站台 陌生人变“忘年交”
2001年,市民姚大姐在青羊宫对面的车站等车时,应一名商店店员的请求帮助一位约70岁的老人搬浴霸上公交车,姚大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在攀谈中,姚大姐得知这位老人姓李,是一位孤寡老人。刚丧母不久的姚大姐出于好心,给李婆婆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地址,承诺如果李婆婆有困难她将尽可能帮忙。由此双方开始了“忘年交”。
2002年,李婆婆生病,姚大姐开始了长期对李婆婆的照顾。今年4月,李婆婆和姚大姐在公证处做了遗赠抚养协议的公证,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母女。但这一公证却打破了两人之前的和谐相处。李婆婆甚至在前日给原居住地所属社区的工作人员欧女士打了求助电话,表示生活很不开心,希望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和照顾。
李婆婆:公证前后女儿判若两人
昨日,万年场街办长天路西社区的工作人员欧女士和记者一道,在姚大姐家见到了75岁的李婆婆。李婆婆说,她和姚大姐认识几年以来,姚大姐一直细致地照顾她的生活起居。今年3月6日,李婆婆将自己的两张存折共1.2万多元钱交给了姚大姐保管。后来双方还到公证处做了遗赠抚养协议的公证。在公证中,李婆婆将自己居住的公房使用权转移收益交给了姚大姐夫妇,同时李婆婆每月约600元退休金也由姚大姐夫妇领取,用于李婆婆的生活费和其他开支。姚大姐夫妇则负责照顾李婆婆的生活并负责生、养、死、葬。5月1日,李婆婆终于搬到了她一直希望的姚大姐家,和姚大姐一家共同生活。但是,忙于生意、早出晚归的姚大姐不能很好地照顾到她的生活,而姚大姐的丈夫身体也不好,加上姚大姐一家在很多生活细节上也不能让她很满意,使李婆婆觉得公证前后姚大姐对她的态度差别很大,她很失落,希望解除和姚大姐的母女关系,回到以前的社区。
姚大姐:母亲因生活琐事常闹情绪
说到李婆婆,姚大姐也是一脸委屈。据姚大姐说,昨天已经是自公证以来李婆婆第七次提出要解除母女关系了。她和李婆婆的不和谐,其实很多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姚大姐提出,如果李婆婆对她当初照顾的动机有什么不信任的,她愿意支付李婆婆10万元,让她自由生活。而姚大姐的邻居也向记者证实,姚大姐一直以来对自己家的老人都很孝顺。自从李婆婆搬到姚大姐家以来,姚大姐一家对李婆婆也一直很好。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任正飞律师说,李姚两人的遗赠抚养协议可在协商解决后撤销公证。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财务纠纷。本报记者 樊英余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