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涉及邮政电信业、保险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演艺行业和房屋拆迁六个行业。此外,还将开展商业零售企业、制造业行业性典型案件检查。 一般检查2004年至2005年两个年度税款缴纳情况,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还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每个行业均制定了重点检查项目和重点检查税种。本次专项检查分企业自查、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四个阶段进行。汪树强
税官说法
“福利费”是否征收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而对于什么是“生活补助费”,政策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文: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此外根据该文,还规定了三种情况不能免纳个人所得税,第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第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第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因此提醒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要严格把握政策,不要笼统理解“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避免少缴税款。达侠
车改后各种补贴
要征个税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部分单位对用车人给予了多种形式的补贴,有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有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有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有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这些补贴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曾一度存在争议,近日国家税务局有了明确答复。国税函2006245号文确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算税款时,可扣除一定的公务费用,扣除的标准将由省级地税机关经调查测算后确定。董宏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