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尚)记者昨天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公布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并出具的检验结果,标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的四个批号(05102801、06022703、06040903、06030501)为假药,此外还包括葛根素注射液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涉案药品,共5种15个批号的产品为假药。 据了解,目前我省药监部门对各地查封“齐二药”数据显示,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舒其松)、葛根素注射液这两个品种的假药在我省也有发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对这些已公布的假药进行查处。
5月18日,巢湖有市民举报曾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头晕、呕吐、小便难解、全身颤抖、站立困难等症状,昨天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该患者曾经在住院期间使用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并非国家目前通缉的四个批号之列。至于该患者出现的症状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引起,仍需由医学专家和药学专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如果该举报者出现的症状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则厂家和医院均无需承担责任。对于该起举报,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近日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该市一位市民举报,称一位65岁的老太太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住院期间,曾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但在老人即将出院的第二天,病情恶化,并于3月30日去世。在医院开具的死亡诊断中,一项为“急性肾衰”。这位老人所使用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是否为被通缉的四个批号之列,目前尚不清楚。记者昨天了解到,此事已引起淮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已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由当地卫生部门牵头,药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合作进行调查。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担心曾使用被通缉的“齐二药”受到伤害的市民,可前往曾经就诊的医疗机构反映和咨询,由医生判定属于是什么情况;如果担心自己购买到假药,可直接前往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不良反映可向医疗机构或者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