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报》供本报消息
针对中国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混乱、私养黑车等问题,建设部联手监察部、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黑车、黑摩的等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进行彻底清理。
彻底清理黑车和黑摩的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地在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市场秩序混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运营的“保护伞”等问题,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此次专项治理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运营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无照运营或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运营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
清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将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各地要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对于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应本着稳定出租汽车运营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或给予适当降低。各地要在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严处公务人员充当“保护伞”
专项治理还将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对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别地方出现有组织的非法运营团伙,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另外,各地要引导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制订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标准,合理调整企业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要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