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萝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萝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新快报讯(记者文安)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佛山、韶关等市部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将进行调整,其中原东山区、芳村区等9个婚姻登记处被撤销,新设置萝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见下表)涉及调整的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分布在越秀、荔湾、萝岗、南沙等区。广州市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由于规划调整,芳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经撤销并停止办公,原芳村的居民婚姻登记要到荔湾区民政局登记;而东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后,暂时改为两个越秀区婚姻登记处之一。越秀区正在酝酿将原东山、越秀两个婚姻登记处合并为一个。新设置萝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填补黄阁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后的“空白”。而花都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北兴镇人民政府,芙蓉镇人民政府等婚姻登记处撤销,主要是配合当地撤镇改街。此外,佛山市高明区原设置的10个婚姻登记处调整为4个,分别是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杨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明城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更合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韶关市将增设乐昌市坪石婚姻登记处。
撤销的9个婚姻登记处
东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芳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番禺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番禺区万倾沙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番禺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花都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花都区北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花都区芙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新设的两个婚姻登记处
萝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