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6月起实施
本报讯 (曾才明 雷国华张前登)记者昨天从厦门海关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出台的海关对报关执业管理办法,从报关员注册规定,报关员注册的变更、延续,报关员注册的注销,报关员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据厦门海关企业管理处介绍,6月1日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便民原则,只要申请人向海关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经海关审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论是报关员注册和变更,还是延续和注销,都适用简易程序,都能当场决定。
同时,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报关员的考核管理。一是实习及考核。规定报关单位招录报关员后要实行向海关办理实习备案基础上的三个月实习期制度,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准予办理注册。二是记分考核。报关员执业过程中报关行为不规范,海关对其进行记分管理,一个年度内记满30分的,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执业。三是所持《报关员证》超过有效期考核。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申请延续许可,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注册。
据悉,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作为口岸中介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日益成为口岸通关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厦门关区实际运作报关企业数为77家、报关员人数为3035人。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