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20日电(记者范春生)今年3月底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陆续将积压执行案件的453名“赖账者”在当地媒体上予以曝光,取得良好效果。截止到5月15日,已执结227件案件,涉及标的额达1.1亿元。 此间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对67名“赖账者”实施了司法拘留。
记者从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执行工作通报会上获悉,在最近两个月已执结的案件中,有21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对“赖账者”实施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在以往并不多见。
据悉,对“赖账者”采取严厉法律措施,震慑作用明显,对法院解决执行积案起到了积极效果。孙玉良等161户农民状告沈阳市新城子农资公司、新城子兴隆台供销社等单位因假农药造成的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新城子区法院在1994年6月判决后,由于种种原因执行款未能到位。期间,当事人逐级上访,但仍未解决。2003年,此案移交至皇姑区法院受理。办案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一栋办公楼有执行条件,当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封变卖。由于此楼破损、条件偏差,经8次变卖、8次流拍。今年初,法院向被执行人的有关领导多次汇报农民的实际困难情况,并讲清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得到支持,终于使98万元全部执行款一次到位。
目前,仍有被沈阳中院曝光的226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心理、逃避债务。法院再次警告这些企业和个人:不要执迷不悟,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赖账者”,沈阳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