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苏统 记者 张希)省统计局昨天公布,1—4月份江苏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7亿元,居全国第三;同比增幅为15.6%,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二位。
1—4月份江苏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7亿元,在全国各省市中,低于广东(2956.3亿元)、山东(2266.8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浙江列第四位(1705.9亿元)、河南列第五位(1212.8亿元)、辽宁列第六位(1106.1亿元)、上海列第七位(1093.8亿元),湖北列第八位(1084.3亿元)。 而1—4月份江苏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6%,高于全国增幅(13%)2.6个百分点,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二位。增幅第一位为西藏(16.6%),广东列第五位(15.1%),浙江列第十四位(14.4%),上海列第二十六位(13.1%),北京列第二十九位(12.7%)。其中,4月份,江苏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6亿元,列全国第三位同比增长16%,比3月份提高了0.4个百分点,列全国第四位。从销售地区看,城乡市场零售额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从销售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的零售额增长幅度快于住宿餐饮业的增长幅度,高出1.2个百分点。4月份全省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446.8亿元,同比增长16.2%;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5.5亿元,同比增长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