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自7月1日起,济南市各级政府机关将统一实行佩证上岗制度,这对促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岗位佩证分为胸牌和桌牌2种。 济南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在编制编号时,要按照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从“0001”号开始编制;编号以4位数为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佩证上岗制度,桌牌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胸牌佩在左胸前上方,在办公室及接待群众来访时均应佩戴胸牌。各级人事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级部门佩证上岗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视执行情况分别予以通报表扬或批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之一。济南市人事局、监察局将于7月中旬对市政府各部门佩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记者庄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