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通讯员张仁港)本报热线昨日继续“发烫”,50多名读者打进电话一诉缴费疑惑。“人户分离”时如何计算水价成为又一关注热点。
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以前与父亲一起住在汉口唐家墩,后来父亲搬到另一个小区居住,而自己又在复兴二村购置一处新房,“我们只有一个在唐家墩的户口,但现在有三处房产,每处都报装有一块水表”。
他担心地表示,执行新水价后,缴费分为“按户”计和“按人”计两种情况。自己这种情况到底该按哪种方式缴费呢。“既然要根据户籍人数缴费,那我岂非每月都要向三处营业所出示户口?这样太麻烦”。
对此,武汉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徐先生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人户分离”、“一户多表”。“这种情况,我们仍是根据每块水表单独抄收”。工作人员抄表时,会对每块表“按户”计价。若用户实际居住人口在5人以上,在向抄表员提供了社区、街道、居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后,就可“按人”计价。
该负责人表示,用户并不需要每月提供户籍。抄收人员在接到证明之前,都默认为“按户”计。如果用户的实际居住人口增多,提供证明即可改变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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