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21日讯
凌晨5点堵“老赖”
5月1日劳动节,凌晨5点,到处一片寂静。记者与福山法院执行局一行5人已驱车行驶在去高疃镇李家沟村的路上。执行一庭庭长王旭孟说:“早出发为了去堵,要不根本找不到人。 “你们天天这么早工作吗?”“自从3月份开始集中清理积案以来,大家没休过一个休息日,几乎天天早晨四五点钟就出发。大家工作压力很大,每人手中都有300多起积案,要半年清理完毕,不加班加点怎么行?”王庭长说。执行法官王仁杰笑了:“现在我每天凌晨四点钟都会准时醒来。”
5时35分,警车停在李家沟村刘青家的大门前。法官开始敲门。“谁呀?”屋里传出一老年妇女睡意朦胧的问声。王庭长说:“我们是法院的,请开门。”老妇不耐烦地说:“怎么又来了?俺老头不在家!”敲了近20分钟,老妇才磨磨蹭蹭地开门,一脸的不满:“我不服你们判决!原告的眼睛根本就没瞎,怎么就让俺赔钱?”王法官耐心解释:“法院是调解书,不是判决书。你们自愿达成协议,赔偿人家7200元钱,都签了字的。”但这位妇女仍气凶凶地嚷个不停。赔偿协议签订后,这家人只赔了1000元钱后就不管了,并且与法官玩起了捉迷藏,多次到他家,就是找不到人。这次还是没有见到刘青。
感觉委屈就赖账
8点20分,执行法官们来到栖霞市某建材厂找到负责人张华。见法官们一早就找上门来,他叹了口气向记者诉苦:“让我赔钱,真的很冤。这车是我买的,还没有办过户,我把车租给李强,李强雇司机拉石子,当时天黑了,有个人躺在路中间,司机是个近视眼,没看清就压了过去,把人家的腿压断了,司机浑然不知,开走了。咱的车入了保险,如果司机看见了把人送医院,就应该是保险公司赔了。11万哪,我哪赔得起!”
虽然张华感到自己很委屈,但法律是严肃的:司机陈伟是在履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应由车主承担。车虽是分期付款购买,但张华已取得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实际支配权,他又将该车租赁给李强,二人应连带赔偿这11万多元。判决两年多了,两人仅赔偿不到4万。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两人,但收效甚微。张华对法官说:“我也知道你们的辛苦,今天我先凑5000元钱,剩下的,我会尽快想办法。”
回家过节被拘留
5月2日凌晨4时20分,家住福山区锦绣山庄9号楼的王明正睡得香,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他从梦中惊醒。
他在外逃债一年多,心想“五一”期间法官们休长假,不可能到家里来找他,就偷偷地回来与家人团聚,没想到还是被堵在了家里。法官敲了近20分钟门,屋里仍毫无动静,只好对他喊话:“你不开门,我们就在这儿等,一天不行两天,两天不行三天,你躲过了今天,能躲得过明天、后天吗?你老是这样东躲西藏,不但生意没法做,也不能回家陪老婆孩子,值得吗?我们已查明你有两套房产,我们可以查封一套拍卖,那样你的损失可就大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王明垂头丧气地开了门。随后,执行法官对他进行了司法拘留。
两套房子还哭穷
5月13日,刘某位于福山城区的80多平方米住宅被纳入强制拍卖计划。这样,数万元的房屋价款被法院用于清偿其所欠的债务。几年来,原籍栖霞的刘某欠下数万元债务,开发区娄某将其诉至法院。但刘某抱着“千年不赖,百年不还”的心态,一拖再拖。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刘某还是到法院哭穷,表示无力还款。
福山法院查明刘某有两套住房,在栖霞老家还有4间平房,来福山工作后,又在城区购置了现在居住的二室一厅楼房,80多平方米,且处于地价较高的城区。显然,刘某所说的无力还款纯粹是恶意赖帐,法院决定将其住房依法强制拍卖还款。
猪圈揪出躲债人
董某因拖欠10800元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董向法院出具了保证书,保证2006年3月底前还6000元,余款4月底前还清。但时间到了,还是分文未还,福山区法院只得采取行动。
5月19日晚上11点,执行局干警们来到了董某家中。董妻称董不在家,但在接受询问时却吞吞吐吐,凭着多年的执行经验,干警们深信董一定就在附近。他们搜查时,发现董家的猪圈里有一草垛,借着朦胧的月光,发现草垛中露出一块类似衣服的东西。干警们不顾恶臭,跳进猪圈,结果董某被从草垛里揪了出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福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堵躲债户、追移转户、曝光赖帐户等各种办法,执结积案464起,追回3000多万元,清理积案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白晓娟 宋晨 宛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