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威海市正式出台市属企业国资收益管理办法,加上此前的烟台、泰安、枣庄,山东省已有4市实行国资经营收益收缴。在山东省最早启动此项工作的烟台市,已收缴2005年国企投资收益8.03亿元,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应收尽收。 省国资委主任曾昭起表示,目前全省正在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山东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已破冰。
“国资委最大的权——收益权没有落实”。去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对国有资产收益问题的讲话,使国企多年不上缴收益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国资委职能是‘管人、管事、管资产’,若预算管不住,‘钱袋子’不在手,出资人显然不好当。”一位专家曾如此表示。2004年,上海开始尝试对部分国有企业收益进行收缴。之后,深圳、广州也开始陆续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然而,由于中央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多数省市都在观望之时,山东省却毅然起步。
山东是国资大省,拥有国有资产1848亿元,国企的资产总额高达8600亿元。过去由于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的出资人,税后净利润一般都留在企业。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省90%的国有企业已完成了改制,国有独资企业已很少,许多都是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而且,随着国有资产的收缩进退,国有产权出让的收益开始成为地方政府一笔收入,而国有企业改制也有不小的成本,调整国有资产布局,也需要再投资,这一切,促使我省烟台、泰安、枣庄和威海等市国资监管机构在国企收益收缴方面先行一步。
据了解,在收缴收益的细节上,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威海规定企业上缴收益的时间为3月末前,泰安则要求于次年6月底前全额缴清。而枣庄由于已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了监管范围,还单独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以及对外投资、联合经营等所形成的国有股权收入均全额上缴等。
另据了解,山东省国资委也正在积极筹划省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向企业收缴投资收益。 (记者 高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