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省第一份水稻种植保险合同在鄱阳县乐丰镇正式生效,投保农民种粮遭遇自然灾害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为饱受天灾威胁的粮农解了后顾之忧。投保粮农王道亮高兴地说:“我家种了十几亩水稻,往年插下秧就祈祷有个好年成。 碰到灾年,只能眼睁睁看着歉收,心里的滋味实在不好受,这种风险也对种粮积极性有很大影响。现在好了,种田有了保障,从合同签订时起心里就踏实了!”
根据合同规定,乐丰镇1.6万亩田的水稻种植以1600万元的保险金额承保给保险公司,1800多户农户成为直接受益人。在保险期限1年内,被保险人由于水灾、内涝、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造成减产或绝收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农民只需交付3.2%的保险费率,即每亩32元的保费就能够获得1000元的赔付保障。
(操海鹏 程少林 丁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