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一案犯专对单身女性下手,在同一地点先后抢劫两次,并对一受害人实施了强奸。近日,涉嫌抢劫、强奸罪的纳某被金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9年有期徒刑。
2005年12月30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纳某窜至北京中路艾依河路拱桥附近,趁四周无人,将单独行走的黄某某拉倒在地后抢走了受害人的挎包和一部手机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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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6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纳某携刀再次窜至北京中路艾依河拱桥附近,将下班行至该地的受害人吴某装有现金400元和一部手机的挎包抢走,沿河北岸的绿化带向西逃去。受害人吴某随后追了上去,纳某见受害人在后面追赶而四周又无人,索性停了下来拦在吴某身前,掏出匕首将其按倒在地实施强奸。
案发后,受害人吴某立即报案。金凤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进行侦查布控,于今年1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