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旅游公司成被告,赔偿数额双方分歧较大
本报记者刘畅报道 方先生的妻子在4月30日的迪庆香格里拉车祸中遇难,在与事故责任方丽江云杉旅游公司就赔偿金额调解失败后,方先生已经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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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之后,方先生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北京,火化下葬后,于5月10日,再次到云南丽江。次日,方先生拿到了香格里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该认定书,遇难者当时乘坐的丽江旅游开发总公司旅游汽车分公司金杯车的驾驶员姚万寿“忽视交通行车安全,思想麻痹,在进入急弯道时没有减速靠右行驶,临危未采取安全措施”,认定姚万寿承担主要责任;另外,事故发生时,与旅游车相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因没有靠右行驶,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9名乘客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5月13日,香格里拉交通队举行了事故赔偿损害调解会,交通队、事故中队、云杉公司、驾驶员家属、保险公司以及方先生参加了调解会。“我本打算把得到的赔偿金帮助当地的藏族学生,没想到,云杉公司在赔偿金额上蛮不讲理!”方先生说。
方先生告诉记者,他提出了40万元的事故赔偿,这个数字是根据相关规定,用北京市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17600余元×20年,再加上丧葬、交通等费用得出的。但云杉公司方面表示最多给24万元。“他们最后居然说,你们的要求完全合法,但我们就是没有钱!”方先生说。赔偿调解因双方提出金额的差距过大而中止。之后,方先生委托当地的和律师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记者与和律师取得了联系,和律师表示法院将在本周内决定是否受理。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云杉公司一位和姓负责人的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该负责人挂断了电话,并不再接听。
此外,在看过事故救援录像之后,方先生对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救援措施以及验尸方式提出质疑。“请注意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事故基本事实的描述——6人现场死亡,原来的‘当场死亡’遭到了我们死者家属的一致反对,改成这样,这能说明很多问题。”方先生说。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