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梁平县梁山镇七旬老翁王某,在县城一家酒店就餐后失足摔倒死亡,老人的亲属要求酒店赔偿10万元,双方僵持不下。昨天,经过梁平县梁山消委分会的调解,王某的家属与酒店达成了赔偿3.8万元的协议。至此,一桩因消费者在酒楼就餐后摔倒致死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两天前,王某到梁平县城一家酒楼参加亲戚的生日宴会。就餐后,王某欲回家,哪知,刚走下两三步楼梯,就突然失足摔倒,其家属迅速将他送到医院治疗。但王某最终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身亡。
第二天,老人的亲属以“酒店的楼梯上有水、有油,酒楼的安全设施不足”为由,将此事投诉到梁山消委分会,并要求酒店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安葬费、死亡补偿费共计10万元。
接到投诉后,梁山消委分会随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发生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向目击事故的服务人员进行调查,还到医院了解抢救治疗的有关情况。
之后,梁山消委分会召集投诉方、被投诉方进行调解。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酒店一次性赔偿王某的亲属3.8万元。(通讯员刘辉高阳军)
来源: 华龙网 2006-05-22 06:16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