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基建
文件
关于加快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
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要点)
◎按国际一流科技园区标准,加快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精细化工园区的建设。 积极做好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和申报国家立项的准备工作。
◎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的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及基地内建设项目列入市重大建设项目。
◎加大深圳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资金对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的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项目,可在项目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前予以支持。
◎鼓励我市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通过美国FDA认证、欧盟CE认证和CEP认证、WHO等国际认证。
◎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企业进行GMP技术改造、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以及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
◎逐步建设实验动物、医疗器械样机试验、GMP生物医药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创新及发展成本。
◎为园区企业在新药研发、产品注册、厂房建设、GMP认证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支持发展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各类中介服务,为新产品申报、专利申请、报关代理、商标注册、信息咨询、技术交易、培训等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公共研发平台,提高承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能力。
◎建设为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建设各类专业科技孵化器、创业园以及产业基地,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数字创意产业园区、生物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基地、化合物半导体基地的建设。
◎依托现有质量检测机构,合理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检测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检测服务。
◎建设好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坚持多元化投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