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所长,感谢你们对我的法律援助。要不然,我在广东人地生疏,有理也无法诉说呀!更不会得到17.6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费,……”4月25日,德江县枫香溪镇司法所所长杨昌伟到该镇枫香村罗家村民组遇难者罗福武家回访时,其妻感激涕零地说道。
2006年2月,德江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立足本职工作,从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开展了“法律维权服务进万家”活动,与群众签订《合同书》。群众一旦签订合同书,就与该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服务关系,法律服务中心全方位为农户提供维护合法权益服务。“法律维权服务进万家”旨在变以前各级层层转办为法律顾问直接承办,减少了人民群众四处奔波之苦。
“胸揣一张卡,服务进万家。”这是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联络方式,在维权服务中,服务中心向群众发放了全县司法工作人员通讯录,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能及时联系法律顾问,让其为自己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6年4月6日,德江县枫香溪镇枫香村罗家组罗福武在广东三水市某石碳厂打工时不幸遇难,其家人得知噩耗后及时与该中心联系,寻求法律援助。该中心立即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覃永权协助受害者家属,随同前往广东三水市办理一切相关手续,遂通过法律程序,为受害者家属索回了应得的赔偿金17.6万元,使该农户在人地生疏、不懂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据了解,该法律维权服务活动开展以来,为群众维权52起,索回赔偿费220余万元,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作者:张权 冉江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