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1日讯(记者李灏)日常生活中,往往都是消费者投诉商家的多,但20日上午,却有一商家主动向本报投诉,要求消费者赔偿她5元钱的损失,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5月20上午,田女士带6岁的女儿去府城步行商业街一家小饰品店闲逛。 当时,她的小孩不小心将货架上一个卡通形状的小玻璃镜弄掉在地上摔碎。店主要求田女士赔偿镜子价格5元钱。而田女士认为,店方对镜子放置位置不当,很容易掉下来,存在一定过失,拒绝赔偿。记者随后联系了琼山315部门。315人员指出,田女士对孩子没有起到监护任务,应承担大部分责任。最终田女士赔偿店方5元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