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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租人员阻挡搬运车辆进入现场
本报讯 (记者 王小武 特约记者 黄叶华摄影报道)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30多名执行人员,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对被执行人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幢五层楼、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成功地进行了强制搬迁。据悉,这是该院动用人员最多的一次跨省执行。
海口中院在执行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租)申请执行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租)资金拆借合同纠纷案与徐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徐州信托)申请执行海国租有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海国租与徐州信托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海国租将其在川金租享有的1600多万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徐州信托。对此,川金租无异议。据此,海口中院裁定海国租享有对川金租债权中的1600多万元人民币由徐州信托享有。随后,法院裁定将川金租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井巷子28-36号房屋,按照政府的评估拆迁补偿总价1100多万元交给徐州信托。该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川金租拒不交付房屋,海口中院曾于2005年12月派人前往成都,对川金租的房屋办公设施进行强制搬迁,但由于所请的搬运人员受到威胁,致使执行失败。2006年5月8日之前,海口中院曾两次通知被执行人川金租,限该公司在限定日期之前自行搬迁完毕,但川金租拒不履行。
5月11日,海口中院副院长孟励带领30名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抵达四川成都。在当地法院不能提供协助的情况下,执行队伍于5月12日早上7点半赶在川金租工作人员上班之前,提前进入川金租的办公地点,并迅速拉起警戒线,将目标办公楼“隔离”开来,外围警戒组的法警们沿警戒线呈跨立姿势一字排开。川金租的十几名公司员工在警戒线前用语言挑衅,但执行干警不予理睬。上午8点,川金租的工作人员拉出条幅,引起过往行人驻足,造成该路段的交通一度混乱。当地巡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协助法院维持执行现场的秩序。上午8点半,当搬家公司的车辆准备开进现场准备拖运物品时,川金租人员企图用身体阻挡车辆前进,外围警戒法警拉起人墙,“保护”车辆进入。种种阻挠均被法警有礼有节地拒之线外。
当所有的房内物品全部清空之后,执行人员将封条贴住川金租的大门,并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了移交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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