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恶魔,在被执行死刑的当天,检举了一起杀人抢劫案,使5年前发生的一起血案得以告破。这名死刑犯虽然检举有功,但因为“功不抵罪”而伏法。5月21日,记者采访了此案。
今年1月1日,家住皇姑区的犯罪嫌疑人张强,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对其进行审问中,民警发现张强还涉嫌几起强奸杀人案。法院审理了此案,在铁证面前张强认罪,被依法处以死刑,送到看守所暂时关押。
虽然张强是一名死刑犯,但管教们仍对他很照顾。张强在管教的感化下,心理防线不断地瓦解。
今年3月中旬,张强被执行死刑的日子到了。行刑当天,他突然对管教说,想吃顿饺子。管教经请示所领导同意后,亲自为张强包了一顿饺子,满足了他最后的愿望。吃完饺子后,张强对身边的民警说有话要讲,他流着泪对民警表示感谢,并交代了自己的另外几起抢劫案后,还检举了他人在5年前制造的一起血案。
据张强交代,2001年1月,他的一个朋友在江苏省丹阳市的一居民家中,将女主人残忍杀害并洗劫了首饰、存折等物品后逃走。获知这一犯罪线索后,看守所马上和丹阳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经过一个多月的查证,丹阳市警方认定张强所检举的杀人案系丹阳市“2001.1.6凶杀案”。根据这条线索,丹阳市这起陈年血案得以告破。
司法机关认定,张强检举揭发破案,虽然有立功表现,但“功不抵罪”,他要承担罪责。本报记者崔平通讯员杨巨生记者电话:88811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