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方总结商业贿赂三大特点
3年查处266名副处以上干部
本网讯 郑锐记者李建平2003年至2005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1246件,占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58%;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6人,厅级干部13人,占近3年查处领导干部案件总数的84%。 从查处情况看,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在商业活动领域中收受贿赂的犯罪呈高发态势。因接受企业界“朋友”商业贿赂而导致的犯罪高达90%以上。浙江省商业贿赂主要呈现发案领域化、趋向群体性、方式隐蔽化三大特点。
据了解,商业贿赂犯罪发案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电力设施建设等行业部门和环节。3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553件,医药购销领域151件,政府采购领域79件,土地出让领域63件。
同时,一些行业受所谓“潜规则”影响,一旦发案就涉及到许多人,如医药和教材购销环节的商业贿赂,同时,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同一行贿人商业贿赂情况非常突出。往往是查处一名行贿人就会带出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