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22 7:23:25晨报讯 (李永生首席记者张璐璐)陈女士在一家美容店美容时,不但在承诺期内没有美容效果,而且下颚还产生了脂溢性皮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美容店向陈女士全部退还了1000多元的美容款。
陈女士因为脸上有痤疮、青春痘和各种色素印,于2005年底来到大连市青泥洼桥附近的一家美容店,花1000多元钱让美容师给她配制了一套化妆品。接待她的一位美容师承诺,3个月内,陈女士脸上的色素印淡化80%,如果没有效果,全部退款。陈女士签订了相关协议。做了3次后,陈女士感到自己的下颚出现疼痒,便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脂溢性皮炎。
3个月的时间过后,陈女士发现自己的脸部没有变化。按照美容师的安排,陈女士又连续两个月去做美容治疗。到今年4月底已经半年的时间过去了,陈女士感到美容没有效果,要求退款。美容师以陈女士不配合为由拒绝退款。陈女士认为美容店应该兑现“无效全部退款”的承诺,在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陈女士向青泥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调解时,美容店老板的态度非常强硬,拒绝接受工商所的调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做出了全额退款的调解意见,美容店当场向陈女士退还了1000多元的美容款。
工商部门统计,因美容引起的消费纠纷已经上升到了各种投诉排行榜的第7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