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志雪)由于不满母亲拾荒垃圾堆满家中,李某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母亲赵某清除屋内的垃圾。近日,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某多年来一直与母亲共同居住生活。母亲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拾荒。 每天,她都要捡拾各种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卧室、阳台等处,导致房间内杂乱无章、臭气熏天。李某多次向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反映,上述单位出面协调过但毫无效果。
2003年、2005年,李某两次将母亲诉至法院,朝阳区法院判令李母排除妨碍,李母在一段时间内行为有所收敛。然而,最近李母又重新开始捡拾垃圾,且愈演愈烈。李某第三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母亲将室内垃圾清除并保证今后不再在屋内堆垃圾。RJ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