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道里区一个来自外地的27岁男青年,大专毕业后竟然沦为无业游民,以骗人维持生活,冒充教育厅“能人”替人办事赚钱。4月27日,“能人”李某因连发5起诈骗案被道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年前,24岁的李某已经大专毕业,却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03年11月,李某开始冒充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骗取了朋友梁某的信任,以能为其办自考大专证为由,索要了3000元“好处费”。后来,梁某追问证办得怎么样时,李某谎称证已办完,从此就失去了消息。2004年3月至4月间,李某第二次以冒充教育厅“能人”的同样手段,为被害人陈某的阿姨办理调转工作,骗取了11300元后失踪。此后,从2004年7月至2005年年末,李某先后冒充教育厅“能人”,为王某等3人的亲朋办理上大学的相关事宜,骗取人民币11500元。
2006年1月24日,被害人王某等人将李某扭送至公安机关。4月27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冒充“能人”,实施5起诈骗,合计人民币25800元,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