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南平
“国六条”出台后,人们关注去年“国八条”和今年“国六条”的政策延续性,而房地产业界和媒体则热衷猜测具体配套政策有哪些,楼梯已响,究竟是哪只鞋子丢下来?……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是否到了思考住房政策的时候?
回顾市场化改革十几年中国住房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我们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和超越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程。 我们的自有住房率已经达到80%左右,在世界范围内属于高水平,而在住房平均面积方面,最新的研究报告显示,到2010年,中国人均住房可以达到35平方米……但作进一步分析,我们要问,为什么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如欧洲一些国家的住房自有率远低于中国,而在广为流播“美国梦”的典范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其住房自有率也低于中国10个百分点?我们住房平均面积的提高和自有住房率的增长难道真是所有人都享受到了吗?
回答这个问题,肯定会产生激烈的辩论,“市场经济”的拥护者们一定会以计划经济的历史来告诉人们,如果政府干预,那么人均住房仅有5平方米,但问题的关键是,市场经济下,究竟要不要政府必要的干预?政府有没有责任以积极的公共政策去解决住房问题?而当住房问题在今天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时,行政干预手段有没有本质的合法性?今天中国人均住房26平方米,已达中高发达国家的住房平均水平,但值得反思的是另外一个数字:我们还有1.22亿平方米的空置商品房。是人们不想拥有?还是无能力拥有?很显然,现有的住房政策已暴露了根本的缺陷。
面对高仰牛头的住房市场,如果我们不认识到其中存在着严重的“基尼系数”问题——有人拥有十套住房,有人积毕生劳作也无法实现居者有其屋,还有的跨国界套利者以大把美元购买房产,挤占着本属于城市纳税人的公共福利,那么我们就不会形成共识:解决住房问题是当代政府的基本责任,而税收手段是长期基本有效的手段。即使我们在短期以贷款和利率手段调控了住房市场,我们还是不能自豪地说,我们拥有了清晰的住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