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2日讯(记者韩政通讯员乐冰)从5月15日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2006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凡是评上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税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
据了解,凡在海南省办理税务登记的属国税机关管辖的企业和地税机关管辖的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均列入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从高到低设置A、B、C、D四个等级。对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免除税务检查、即时办理、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方面给予一系列的激励措施。
税务部门提醒说,凡符合评定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于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