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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5月22日讯:记者5月21日从海口中院了解到,5月14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的执行人员从四川成都返回海口,顺利“啃”下一桩骨头案。此次参与执行的人数达30多名,是海南省最大规模的一次省外执行。
拒不搬出需执行的房屋
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海国租)申请执行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金租)资金拆借合同纠纷案,与徐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简称徐州信托)申请执行海国租有价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海国租与徐州信托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海国租将其在川金租享有的1600多万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徐州信托。对此,川金租无异议,并愿意自行履行。
据此,海口中院裁定海国租享有对川金租债权中的1600多万元人民币由徐州信托享有。随后,法院裁定将川金租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井巷子28—36号房屋,按照政府的评估拆迁补偿总价1100多万元交给徐州信托。该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川金租拒不交付房屋,海口中院曾于2005年12月派人前往成都,对川金租的房内办公设施进行强制搬迁,但由于所请搬运人员受到威胁不敢搬东西,致使执行失败。
海口中院在2006年3月29日又一次通知川金租,限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房屋交给徐州信托。但是川金租仍不交房,法院再次张贴公告,限该公司在5月8日前自行搬迁完毕,但川金租仍不愿意自行迁出房屋。
在此期间,该案承办人员又曾多次与川金租人员协调搬迁事宜,均遭到拒绝。为此,海口中院决定对川金租采取强制清场措施。
精心准备执行预案
川金租是四川一家很有影响力的公司,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强制执行任务,海口中院党组非常重视。院领导和执行员多次召开协调会,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并安排30名工作人员参与执行。5月9日,海口中院召开协调会,由承办法官介绍案情并对执行任务进行明细分工,并就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应对方案。会上,孟励副院长特别强调此次执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一定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执行不出问题。
5月11日,在孟励副院长的带领下,海口中院30名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抵达四川成都市。一下飞机,执行人员顾不上休息,便兵分几路,进行各自的执行准备工作。孟励副院长、执行庭崔新林副庭长前往当地法院通报执行情况,并寻求支持;该案承办法官何连科再次到川金租,劝其自行搬迁;法警支队卢广义政委带了三名干警便衣前往川金租的办公地点,了解现场情况,并到成都市公安局办公室、交警支队及执行现场所在的派出所告之执行情况。
艰苦10小时顺利执结
5月12日早上7点半,执行队伍赶到川金租办公地点,拉起警戒线。此时,一名中年女子开着一辆小车挡住公司大门路口,法警上前劝解,对方却态度蛮横(事后得知,这名中年女子就是川金租的副总),最后遭到路人指责,她不得不将车挪到路边。
当执行人员准备进入大门强制执行时,一名男子冲出来准备将大门锁上。法警用身体挡住,执行队伍才得以顺利进入公司。10多名该公司员工在警戒线前用语言挑衅警戒线内的法警,冷嘲热讽。参与执行的干警不予理睬,以良好警姿坚守岗位。
上午8点半,当搬家公司的车辆准备开进现场拖运物品时,川金租人员企图用身体阻挡车辆前进,外围法警拉起一道人墙,“保护”车辆进入。
上午9点,第一批办公用品被顺利装车运出办公地点。
川金租的人撑不住了,不到中午便无踪影。执行人员连续作战,始终坚守岗位。负责现场指挥的崔新林副庭长身体不好,怀揣着血压检测仪工作,认真地清点核对,指挥执行。下午四点半,所有房内物品全部清运完毕,,满满当当共运出37卡车。
下午4点30分,执行人员将封条贴住川金租的大门,并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了移交手续。至此,海口中院此次跨省强制执行宣告胜利结束。
据介绍,这是海口中院动用人员最多的一次跨省执行。对此,海口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执行环境并不乐观,但法院不会因此怯步不前,会迎难而上,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记者纪燕玲实习生 唐海英 特约记者 黄叶华)(来源: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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