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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 东北新闻网 | 为净化全市保安服装市场,切实维护合法生产、销售保安服装厂家的权益,确保我市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地发展,5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清查非法生产销售保安服装专项行动,查处了5家非法销售保安服装的商店,罚没一批保安服装、保安大沿帽等物品。 近两年来,沈阳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对全市非法制作销售保安服装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给予了大量报道。目前来看,大多数制作销售保安服装的厂家和业主是守法经营的,但应有个别厂家和业主受利益驱动,非法制作销售保安服装。近一时期,沈阳市就出现了一些保安服装“黑加工点”和“黑销售点”,非法制作、销售保安服装,扰乱正常保安服装市场秩序的问题有所抬头。针对这种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保安市场的监管职能,及时打击和遏止非法制作、销售保安服装的发展势头,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沈阳市公安局组织保安管理处和大东分局联合开展了这次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清查行动的重点是非法制作、销售保安服装的厂家、商店和销售门市。沈阳市大东区原三五0五厂“服装销售一条街”是清查的重点地区。行动中,沈阳市公安局保安处和大东分局共出动警力44人,清查服装商店12家,查处非法销售保安服装的商店5家,商店名称分别为军辉服装鞋帽商店、金辉被装商店、友好服装店、三五0五工厂军凯被装销售部和三五0五工厂军戎被装销售部。此次行动共罚没2000式保安服装247件,保安大沿帽58顶,保安腰带38条,保安标识21套。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厂家、销售门市及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辽宁省保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会同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曝光。 目前,清查的服装已经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清查行动及处罚的依据 此次集中清查行动的依据是《辽宁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保安服装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的。其中,《辽宁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器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制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由省公安机关监制。末经省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器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从事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东北新闻网 夏明月)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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