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帅哥为傍“富姐” 竟诈骗巨款27万
本报讯(通讯员 王毓宇 记者
王铭婧)一个豆蔻年华的小伙子,为了贪图奢华的生活,为了傍上有钱的女生,不惜用自己女朋友的房产做抵押诈骗他人钱财换取纸醉金迷的生活,在享受了霓虹的闪烁,生活的疯狂之后,这笔借款至今未能归还。 近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这名男子提起公诉。
2005年7月份,19岁的夏军整日泡在网吧里,在QQ上和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海阔天空地聊天。经过六七次的网络沟通,夏军和一个叫“小飞”的人熟识起来。夏军告诉小飞自己要做生意,但没有钱,小飞暗示夏军可以给他提供资金,但必须要提供属于自己或直系亲属的房产做抵押,并且支付高额利息。
于是,夏军把主意打到了女朋友娟子的身上。娟子家在南京市区有一处50几平米的房子,平时娟子都是自己一个人住,自从和夏军确定了恋爱关系,夏军就住进了这处房子里。可是怎样才能拿到娟子家的房产证?怎样才能证明是自己的房子?夏军煞费苦心。时间很快地过了一个月,娟子因为迁户口一事要用房产证,左找右找,怎么也找不到了。娟子问夏军是否看到房产证了,夏军矢口否认。
娟子哪里想到,夏军早已将她家的房产证归为己有。夏军趁娟子上班,家中只有他一个人的机会,约见了小飞,让小飞参观了娟子家的房子,拿出房产证告诉小飞这就是他用来抵押的房产,并且说自己叫“孙军”,房产证上所有人“孙国庆”(娟子的父亲)是自己的父亲。小飞经过实地查看,确信该处房产是“孙军”家的,于是其答应借给夏军8000元,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夏军除归还本金外,还要支付给他利息4000元。
之后的日子里,夏军并没有用这笔钱来做生意,而是出入于高档的娱乐场所,沉迷于灯红酒绿之中。接下来的日子里,夏军又以“孙军”的身份,多次向小飞借钱。到2005年11月底,夏军以“孙军”身份向小飞借款共计人民币27.2700万元,这笔借款至今未能归还。
今年4月29日,夏军涉嫌诈骗一案移送至白下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了解到,承办人在提审中问夏军高达27万余元的借款用于何处了。这个年仅19岁的大小伙语出惊人:“我有十几个情人,都是有钱的女孩子。我用从小飞那里借来的钱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认识有钱的女孩,然后从她们那里拿钱花。我和这些女孩在一起只是玩玩,每次钱用完了,和女孩分手了,我就再到小飞那里借钱,重新认识有钱的女孩。”
夏军假用他人姓名,未经房产所有人同意以他人房产抵押骗取借款人信任,获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白下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将向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姓名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