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铭婧)调节劳资关系,维护职工权益,静态裁员监控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加强对裁员企业的日常服务和指导,逐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当今的社会显得更为重要。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市将逐步建立企业裁员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对于实施转岗培训、内部消化富余人员的企业给予补贴。
据了解,近日出台的“新三年”就业政策明确,不得裁减工龄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比例方面,新政明确,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本年度累计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10%以及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以上的,需经职代会通过,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政策还明确,对于实施转岗培训、内部消化富余人员的企业给予补贴。如果企业一年内裁员不超过上年末职工总数2%,政府将按照其参加培训转岗的富余人员人数,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单位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