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形成规定,一个市县有群众因同一件事情连续3次到省政府上访,而市县主要领导都不过问,不去研究如何解决问题的,就要给予处分,我看问题就都能很好地解决。”海南省省长卫留成日前在全省廉政工作会议上说。
(《人民日报》5月22日报道)
卫省长的话表明,我国由来已久的信访上下来回“踢球”现象,在海南省未因去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而明显改观。他称:至少一部分市县,省政府电话打过去,只派个人来把人领回去,但书记、县长往往不过问;他作出批示的,市县送回的报告有的连问题都解释不清,有的搪塞,有的借口历史遗留而推责,有的张口要钱。
你一脚、我一脚,反复“踢球”,对有关领导、职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是毫发无损,只苦了往返的上访人———时间虚耗、金钱虚掷、精神虚费,别说3个来回,1次无功而返,也足以令人心力交瘁。
有权利必有救济,否则权利形同虚设。在理想的法治社会,人们所遇问题大都可经法治渠道而妥善解决,则有着浓厚“盼青天”色彩的信访,就不是行政救济最有效的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更直接也更具法律约束力。但时下,行政机关离依法行政尚存不小差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成的行政救济之覆盖面、效率乃至公正尚存较多缺陷,这样的现实决定了信访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也实事求是对之规范利用,以维护百姓权利。
问题在于,这一权利救济渠道在一些场合可能虚设。像海南省,卫省长也对此表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仅指出市县领导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是上下来回“踢球”的要因、表示“我不敢说相当多的,但至少有一部分市县”,而且使用假设句式表达了“如果……就都能很好地解决。”这说明,尽管有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这一尚方宝剑,但身在行政系统中省长这一层级的高官,也对推动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渠道的畅通深感吃力,可见政令肠梗阻何等厉害。试想:省长都说“如果”,百姓何奈“踢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