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工作汇报会上获悉,到2007年,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将达到节能50%的标准。也就是说,居住建筑的室温标准是,夏天26℃-28℃,冬天16℃-18℃。
根据我市建筑节能的规划目标,2005年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的标准,2006年对改建、扩建的既有建筑工程实施建筑节能改造,2007年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2008年率先在全省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推行实施节能65%的标准。
目前,建筑节能标准已经渗透到量大面广的经济适用房。我市在所有的经济适用房招标文件中,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都有明确要求,如必须采用隔热效果较好的双层中空玻璃塑钢门窗,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复合体系等措施,总体性能达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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