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车子撞上路灯杆,路灯飞出砸中行人脑袋,行人当场死亡。昨天,渝北区法院判决,司机白和林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此外,白共要向行人家属赔偿近33万元。
去年11月3日8点左右半,白和林驾渝B31326号大货车,从人和枫林秀水开往水晶郦城方向。 行至重庆中集汽车物流有限公司门前时,因车速过快,货车突然向右侧翻,撞倒路灯。灯座突然飞出,不偏不倚砸中人行道上的行人池刚。池刚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白和林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3月10日,渝北区检察院指控白和林犯有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白和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审理中,白认罪态度较好,并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给付部分赔偿款项,因此从轻判刑6个月。经双方协商,由白和林赔偿池刚家属329331.38元。(见习记者柳姗姗)
来源: 华龙网 2006-05-23 05:07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