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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最大涉黑团伙被控7宗罪
宝安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首犯陈小佳拒不认罪,此次开庭预计将持续一周
昨日,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陈小佳等28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大案。据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在宝安区公明、光明两街道做尽坏事,涉及的罪名包括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产罪、抢劫罪7项。据悉,这是宝安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涉黑团伙案,此次开庭预计将持续一周。
检方指控
收取保护费强行做生意
1涉嫌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今,深圳市宝安区人陈小佳纠集一伙社会无业人员,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陈小佳为领导、组织者,以叶成龙、付立友、冯文齐、李智勇、刘锋、曾凡驱、汤灶文、麦植森、蔡祥木、李文杰为骨干,成员来自广东、四川、湖南、湖北、河南等地。
2入股赌场
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期间,林志成、陈国冻、邓远强、吴观寿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开设两处赌场,陈小佳采用强行入干股(占两成)、提供非法保护的方式控制上述赌场,共获利数十万元。
3故意伤人
2003年6月16日,陈小佳指使叶成龙、付立友、刘锋等人在公明街道松白公路持枪、刀等器械将两被害人打成重伤。
陈某与李某因开赌场产生矛盾,陈某向陈小佳求助。2003年5月15日晚,陈小佳带领付立友、叶成龙等5人持刀、枪与李某等人发生冲突,将被害人项某打成轻伤。
4强收保护费
2003年8月,因李某拒交保护费,陈小佳即指使叶成龙、付立友等5人开枪将其经营的发廊玻璃击碎,并将周围3名群众打成轻伤。
2003年4月,因公明街道某矿泉水店的陈某拒交保护费,陈小佳、叶成龙等人将水店一经营者停放在店门口的一辆本田小车砸坏。
5敲诈勒索
从2004年12月起,曾凡驱和“长毛”等人在公明街道一酒店长期吃“霸王餐”,从2005年1到7月,并在该酒店“免费”住宿了136次。
2005年4月8日,蔡祥木、叶成龙向一酒吧老板索要现金1.8万元。
6强迫交易
2003年,麦植森、麦灿辉等人在公明南庄村非法开设停车场,强迫公明营运建筑材料的车辆都到该停车场停放,收取高额停车费、出售劣质柴油,谁不服从,即砸车、伤人。
2004年11月,曾凡驱、冯文齐、林志成等人强行让在公明街道经营的发廊、餐厅等将毛巾、台布送到陈小佳、林志成等人开设的顺兴洗衣厂洗涤,并支付高于洗涤市场正常价格的洗涤费。
7强抢生意
2003年4月,陈小佳为帮助“光头彪”霸占公明东江集团的废品收购权,纠集其手下对合法投标中标的梁某的废品收购站实施侵害。砸车、伤人,事后,梁某被迫放弃了东江集团废品收购业务。
另外,该团伙成员胡利华还帮人指认抢劫目标。
庭审直击
“黑老大”拒不认罪
昨日上午10时,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大涉黑案件。
在法庭上,今年32岁的“黑老大”陈小佳拒不认罪。当法官问他是否有绰号叫“白粉佳”时,他说:“不知道,我没听说过。”陈小佳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不属实,只承认了14项指控中的3项。
陈小佳称自己参与了赌博,但具体经营由于自己不懂,只投资了10万元入股赌场,没有“强行入干股”。赌场的经营都是林志成在做。陈小佳在庭上还交代,自己投资赌场的10万元钱是借的,本钱早收回了,此外还获利5万余元。至于“看场子”的人,陈小佳说是自己介绍给林志成的,但是干什么都是林志成安排的,自己没有管。
另外,陈小佳说抢夺废品收购权他只是去谈判,没有指使别人破坏,也没有动手伤人。关于因赌档纠纷火拼一事,陈小佳称其当时正好在赌场里碰到了此事,但是没有动手,也没有看到自己的手下参与打斗。
说到涉案的另外27人,陈小佳称大都是自己的朋友,有一些人不认识,他从来没有指使他们做过犯罪的事。陈小佳说他收过这些人给他的红包,但那是在自己过生日时。陈小佳还说所有人都叫他“阿佳”,没有人叫他“大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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