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年来新建的火电厂,国家规定必须配套保护环境的烟气脱硫设备。然而,记者日前在江苏、山东三家火电厂采访时发现,这些企业耗费巨资安装脱硫设备之后,并没有与发电机组同时投入使用。与此同时,这些火电厂还偷偷排放二氧化硫。
总投资65亿元的常熟港火电厂于2005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其中脱硫项目投资约占总投资的7%,高达4.5亿元,但这里的三套进口脱硫设备竟都处于闲置状态。此外,山东烟台发电厂脱硫装置中的关键设备是从意大利进口的,总造价大约1亿元;江苏扬州一家火电厂的脱硫设备耗资数亿元,这些设备都没有运转。
我国2003年就出台了《火电厂排污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排放的收费标准。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脱硫设备闲置而大肆排污的电厂,不但没有被加征排污费,反而享受着政府发放的脱硫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