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省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昨日出台。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我省义务教育收费的自愿性收费部分,除寄宿费或搭餐费、借读费和校服费三项自愿性收费外,各种配套图册、基础训练、寒暑假作业本、会考指导丛书、学具、教育期刊、教师奖励基金等其它所有自愿性项目,将实行最高限额控制。
具体控制标准为:每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超过40元,四至六年级不超过50元,初中不超过80元。收费的具体项目,由学校在控制标准内与学生及其家长协商确定。班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4元,由班委会收取、管理和使用,不纳入控制标准。据省价格举报中心统计,12358热线开通5年来,市民投诉最集中的问题就是教育收费,不少群众反映,一些学校在自愿性收费项目上乱开口子。而从今年秋季开始,“一费制”以外的自愿性收费将得到严格控制。今后,这一部分收费将逐步降低控制标准,直到完全按市场模式运作。记者戴丹
我省今秋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详见A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