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闲置排毒还领补贴
据新华社电近年来新建的火电厂,国家规定必须配套保护环境的烟气脱硫设备。然而,记者日前在江苏、山东三家火电厂暗访时发现,这些企业耗费巨资安装脱硫设备之后,并没有与发电机组同时投入使用。 与此同时,这些火电厂还偷偷排放二氧化硫。
总投资65亿元的常熟港火电厂于2005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其中脱硫项目投资约占总投资的7%,高达4.5亿元。记者在这家电厂看到,三台发电机组共配备三套脱硫装置,每套脱硫装置都有二三十米高,其中许多脱硫设备从国外进口。但三套脱硫设备都没有运转,处于闲置状态。
记者采访山东烟台、江苏扬州的两家火电厂时,遇到的情况与常熟港火电厂几乎相同。
我国2003年就出台了《火电厂排污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排放的收费标准。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脱硫设备闲置而大肆排污的电厂,不但没有被加征排污费,反而享受着政府发放的脱硫补贴。
常熟港火电厂环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局会不定期地来检查一下,但每次来都会提前给企业打个招呼,电厂一个小时之内可以让脱硫设备运转起来。因此,电厂不仅不需要交纳二氧化硫排污费;相反,按照国家关于脱硫补贴的规定,电厂每发一度电,还能享受1.5分钱的“清洁”补贴。
江苏省环保厅污控处一位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一些电厂确实存在脱硫设备运转不正常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当地环保部门对电厂缺乏有效的监督。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只图省钱而不愿运行脱硫设备。”
据说环保部门正在给这些电厂安装在线监测仪,以后可以通过电视实时监测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