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5月22日,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暨申诉复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洪兴在会上强调,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领和指导方针,作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申诉复查以及监察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统领和指导方针。
曹洪兴指出,案件审理工作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案件审理质量,防止错案发生。为此,必须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处理案件,讲政治、顾大局,注重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不激、不过、不偏、不错,做到组织满意,各方认可,被处分人吸取教训、受到教育。
曹洪兴说,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申诉复查工作担负的重大责任,一是要从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出发,把申诉复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牢固树立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意识,提高申诉复查案件的复查率,降低重复申诉率。三是要坚持“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实事求是处理申诉案件,做到有错必纠,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四是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申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体现在工作实践中。
曹洪兴强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意识,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模范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认真履行监察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作者:刘超凡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