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23日讯昨天上午,市气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物的不断增多,以及城市的电子器件、电脑网络、程控交换机系统及家用电器的普及,雷电灾害越来越“青睐”现代化城市。 它与其他气象灾害一样,所造成的损失不容忽视。
事故频发 死亡7人 损失上千万
2006年4月7日清晨5:15左右,栖霞市观里镇林家店村一棵30米高的大树被拦腰斩断。附近村里的村民家里十几台电视机遭毁。同日,海阳市小季镇某加油站遭受雷击,其加油机的电路板被烧坏。4月28日上午,开发区某单位遭到雷击,机房的MODEM、集线器、有线电视系统、电话系统都由雷击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据市防雷中心主任刘国华介绍,2005年,全市平均雷电日数19.9天,其中长岛、莱州、海阳最多,同为23天。全市在23个雷暴日里,先后发生了330余起雷击事件,厂矿企事业单位的140台套电气设备和管理系统不同程度损坏甚至瘫痪,遍布全市城镇、乡村的379台电视、电脑等电器在多次雷击中遭受到损坏。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5年,全市共发生雷电灾害事故852次,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意识淡薄 防雷装置合格率仅为30
%造成雷灾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与我市独特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等因素有关,主观上也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人们防雷安全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够等原因。
目前,我市的一些金融部门、邮电通讯、电子工业、化工石油等领域以及一些高大建筑物安装了防雷设施,但防雷电形势还不容乐观。从防雷电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防雷装置图纸审核率平均28%,其中设计存在问题的占30%;防雷装置竣工后申请检测验收的只有60%,其中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仅为30%。不按规范规定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施工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即开工建设,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防雷产品市场混乱,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及材料投入工程使用等现象十分严重,大量建(构)筑物存在极大的永久性雷电安全隐患,极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齐抓共管 防雷工作任重道远
据气象部门介绍,雷电名列“十大气象灾害”之一,它在瞬间产生数十万伏高电压、或使温度上升至6000多度,可引发燃烧、爆炸或人畜伤亡,破坏力极大。雷击危害虽大,但只要给它一个通往大地的释放能量的“通道”———较好的接地装置,就可以顺利地将其能量转移。
为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防雷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落实好防雷电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减少雷电灾害带来的损失。市气象局副局长阎丽凤告诉记者,下一步,市气象部门将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对未安装防雷装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同时,要提高全民防雷意识。市民可以根据天气预报,有效利用天气安排生产、生活及其他重要活动。记者徐中华 通讯员 王升健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