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生产规模及纳税额大小,将所有纳税人分成三类
本报讯 (记者 陈泥通讯员张萍)地税部门的消息说,从今年起,我市地税稽查将进行分类稽查试点,即市地税稽查局平均1年至2年对所有市级重点税源、大型企业及跨国公司直接组织检查一遍;平均2年至3年对中型企业及较大税源户直接检查一遍。
所谓分类稽查,就是按生产规模及纳税额大小,将所有纳税人分成三类进行税收稽查,第一类是大企业、大税源户;第二类是中等规模企业及较大税源户;第三类是小企业、小税源户。实行分类稽查办法,是许多国家税收管理部门积累多年经验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市地税稽查局拟对被列入市局重点税源户,且在近两年内未被检查过的企业,全部安排检查一次。此外,还将在总结2005年对个别家装公司检查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拟在2006年对家装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同时,地税稽查部门今年也将继续开展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首先确定的对象是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的企业。今年在稽查过程中,地税部门仍将继续实行查前公告与约谈制度,给纳税人先行自查的机会。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