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投资主体·引入市场机制·规划分类实施
本报讯(记者杨彧)谁来造林?谁来投资?谁来管护?这些困扰东西山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问题,随着5月起实施的《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找到了答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快植树造林建设步伐,此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为实现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太原市在持续推进义务植树绿化东西山工程的基础上,于2002年启动了环城生态经济林带建设工程。目前,环城林带新栽的各种树木和东西山绿化区40多年来的绿化成果已融为一体,共同为省城周边铸就了一条绿色长龙,“园林向城郊发展,森林向城市靠近”在人们的视线中变得越来越清晰。然而,绿化东西山仅依靠义务植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机制体制等方面原因,以下问题亟待解决:造林、投资主体不明确,艰巨的绿化任务和资金严重匮乏的矛盾凸现;绿化区林地管护职责不明确、管理手段缺乏,造成绿化区内私挖滥采、开山取石、毁坏林木事件时有发生。该《条例》在突破旧有机制体制方面多有新意:一是将东西山植树造林基地及环城林带建设依法纳入公益林管理范畴,明确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二是明确管护主体的职责权限,授权市东西山管理机构负责绿化建设、经营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对投资承包者享有的权益作了规定。如:凡符合绿化规划、林草覆盖率不低于80%的绿化单位和个人,可以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旅游、服务等养林企业;权属明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者条件。四是合理规划,分类实施:立地条件较好、便于造林绿化的,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实施;立地条件中等、便于组织社会参与的,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施分片承包或者组织义务植树的方式进行;立地条件差、较难实施的由市绿化东西山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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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绿化东西山工程起步于1964年。绿化区总面积25.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4万亩。40余年来,省城30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义务植树4000余万株、绿化区林地面积达15万亩。环城林带工程规划总面积30万亩,基本框架现已经形成,共计栽植各类苗木1840余万株、完成造林15.6万亩,平均成活率达到95%,总投资7200余万元。据初步测算,这两项工程所栽的树木成林后,每年可涵养水源840万吨、减少排入汾河泥沙112万吨,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每天可吸收二氧化碳280吨、释放氧气196吨,并能减少霜冻、酷暑、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