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冕)昨天,市药监局发布3、4月份本市10家报纸进行药品广告监测结果,319份广告涉嫌违法,涉及具体药品达33种。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药监分局将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据介绍,药品广告违法原因主要包括擅自更改审批或备案内容、处方药在非专业媒体进行广告发布、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三种。中新药业天津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玉露保肺丸等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违规情况占了51%。
另外,市药监局通过对本市14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46次,涉及8种医疗器械产品。据介绍,69.9%的违规广告涉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而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总数的30.4%。
目前,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RJ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