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芸通讯员黄检)药品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48万元的资金,并转移至自己开设的私营公司。昨天,这名财务主管桑某被黄浦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现年34岁的桑某2004年5月起担任上海某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负责审核日常会计和银行付款凭证,并签章和汇总每月会计报表等工作。
今年2月,桑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单位挂靠在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银行账上的应收款48万余元,通过贷记凭证划款的方式,划入自己开设的私营公司银行账户内,予以侵吞。
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桑还在公司财务账上,将上述侵吞款以应交税金的科目调整为销项。由于慑于法律,桑某在其家属的劝告下,向公司交代了犯罪事实,并退交了全部赃款,为此,公安机关对桑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