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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5月21日,贵定县部分群众向本报驻黔南记者站反映,自5月18日以来,贵定县南门衡器厂全体职工将该县具有300多年历史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山寺用封条封住,并堵塞通道,使该寺不能正常活动。
记者来到贵定县南山寺现场看到,该寺院内9扇门,被查封了8扇门,每扇门上都有两张封条,其封条上写着“贵定县南门衡器厂(含公章)全厂职工,2006年5月18日”。
当日,记者随后找到了南门衡器厂厂长姚巧云,据姚厂长介绍,该厂是1968年就建立的集体企业,经县革委会同意,将南山寺片区划拨给该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该厂处于停产维持状态至今。目前,该厂未依法进行破产倒闭或解散,厂财产清理小组一直在行使使用权和管理权。2005年10月26日,该厂将本厂保管室(含南山寺大殿及部分房屋)出租给贵定市民贺喜芳使用,合同期限为6个月,待今年4月合同期限满后,全厂职工不同意与贺续租,并要求她尽快搬出此地,但是,贺不听招呼,所以才导致了这起全厂职工查封南山寺风波。
当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贵定县文化广播体育局法规股陈股长和县文管所田所长。据介绍,位于贵定县城关南隅的南山寺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1661年至1722年),大小房屋30多间,占地约1.2万平方米,由社会各界捐资修建。鉴于南山寺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1987年10月,贵定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山寺作为文物古迹,按照《文物法》规定应该由文化部门管理,而不应该交由企业管理。2004年11月15日,贵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议定,南山寺产权属于贵定县人民政府所有,由文体广电局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其安全及维护工作,有关部门聘请了市民贺喜芳担任该寺的义务文保员。
县文管所田所长认为,像这样由一个集体企业来查封县人民政府的产权,在全国实属罕见,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正常的文物管理工作,他们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家文物。据了解,此事已引起了贵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有关部门对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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