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收到罚单:1万元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通讯员林锦斌陈红榕)昨日,泉港区工商局在“打击商业贿赂”行动中,依法对一起销售啤酒涉嫌商业贿赂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免费提供冰柜等设备,酒家不得再销售其他品牌的啤酒。 ”泉港某系列啤酒总代理商和酒家达成的销售协议中,竟出现以上条款。5月19日,泉港个体工商户林某促销某品牌啤酒买断酒家啤酒专营权涉嫌“商业贿赂”被泉港区工商局处于罚款1万元。
据悉,林某为提高该系列啤酒的知名度,增加销售量,从2005年6月份起,将3台冰柜免费赠送给泉港峰尾镇的3家酒楼,并达成口头协议,在其酒楼内只允许该品牌啤酒促销员进场,专场促销该品牌啤酒。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品牌啤酒代理商以商业贿赂行为排挤对手取得竞争优势,涉嫌违法经营额近5万元。代理商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泉港区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商业贿赂的行为处于罚款1万元并没收林某的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