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日前表示,企业分配和薪酬管理改革关系职工切身利益,随着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具雏形。但当前我国还存在部分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等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轻纺、建筑等领域部分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偏低。北京市去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2808元,但是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以及纺织业、服装鞋帽制造业、塑料制品业、保安服务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只相当于这个平均工资的30%左右。
其次是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有关调查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大多数在600元左右。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GDP年增长率平均在20%上,农民工工资近12年来仅增长68元。
第三是部分企业拖欠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主欠薪逃匿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第四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生活报) |